中藥學院:
蘇******,,男,,學號為214********,中藥學院2021級四年制中藥學專業(yè)***班學生,。
經查,,2022年3月27日中午,蘇******同學在寢室下鋪打游戲,,因晃動床鋪影響室友******同學午休,。******同學言語提醒,蘇******同學不悅,,隨后兩人發(fā)生言語爭執(zhí),,蘇******同學對******同學拳腳相加,導致******同學面部和頭部受傷,。蘇******同學的行為違反了《亳州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guī)定》,,其行為影響了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場所管理秩序,。
為嚴明校紀,,教育本人,,根據《亳州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guī)定》第二章第十七條第二款,經學校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蘇******同學嚴重警告處分,,處分期限8個月。
在受處分期間,,蘇******同學不得擔任各級各類學生干部,,不得申請參加黨校學習,不得申請入黨,,不得參與評優(yōu)評先,,不得申請各級各類獎學金。
蘇******同學如對上述處分決定有異議,,可在接到本決定后10個工作日內向亳州學院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