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現代遠程教育校外學習中心(點)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教高廳〔2003〕2號),、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學點)設置與管理辦法的通知》(教高〔2007〕7號)、《安徽高校繼續(xù)教育遠程化教學模式改革與信息化建設項目規(guī)劃(2016-2018年)》(皖教高〔2015〕4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制定安徽省高校繼續(xù)教育數字化學習支持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學習中心)建設標準,。
一,、基本職能
(一)學習中心是依托優(yōu)質繼續(xù)教育網絡平臺等先進信息技術載體,為主辦高校開展高等學歷繼續(xù)教育遠程化教學及其管理提供線上線下支持服務的機構,。
(二)實現教學內容傳輸,,有效落實遠程化教學;實現高校繼續(xù)教育信息化,、智慧化管理,,強化學習支持服務;增進師生,、生生之間多維互動交流,,實現“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育人,;實現繼續(xù)教育資源優(yōu)化配置,促進網絡化,、數字化,、個性化、終身化的教育體系構建,。
二,、運行模式
(三)學習中心承建單位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原則上應是高等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以及具有優(yōu)質教育資源和充分條件保障的企事業(yè)單位。在本區(qū)域內要有連續(xù)或隔年報考的穩(wěn)定生源,。
(四)學習中心隸屬于承建單位,,業(yè)務上接受主辦高校管理,同時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中心實行主任負責制,。
(五)學習中心設主任1人,,原則上由承建單位的法人或分管負責人兼任,可根據工作需要增設副主任1-2人,。主任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需要調整的,,承建單位應與主辦高校協(xié)商及時做好調整工作,并將變動情況及時報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隊伍建設
(六)學習中心管理人員原則上不少于3人,應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并配備有專門從事教育信息技術工作的專業(yè)人員;學習者規(guī)模超過300人的,,應適當增加管理人員數量,,原則上按照每300名學習者增配1名的比例安排。
(七)學習中心應根據高校要求,,配備結構合理,、專兼結合并具備相應培養(yǎng)層次教師資格的輔導教師隊伍,輔導教師應具有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原則上每個年級每個專業(yè)應配備1名輔導教師,,能有效滿足高校專業(yè)課程線上線下教學支持服務的需要。
(八)主辦高校每年組織開展一次學習中心工作會議或培訓會,,主辦高校和承建單位應組織學習中心人員參加省內外有關專題培訓會議,,不斷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和業(yè)務能力。
四,、職責要求
(九)學習中心要嚴格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路線方針政策,,認真執(zhí)行主辦高校有關管理制度,按照主辦高校和承建單位簽訂的合作辦學協(xié)議,,做好教學支持和管理服務工作,。嚴格落實學風、考風和意識形態(tài)工作責任制,。學習中心要創(chuàng)造條件不斷擴大參與我省繼續(xù)教育網絡園區(qū)等系統(tǒng)平臺學習的比例,。
(十)落實主辦高校下達的教學計劃和教學任務,配合主辦高校做好學生學籍管理,,建好學生日常管理工作臺賬,,定期開展學生學籍清理工作,。
(十一)嚴格執(zhí)行招生制度,,在主辦高校指導下,做好所轄區(qū)域內生源組織和宣傳工作,,嚴禁與中介機構合作招生,,嚴禁亂收費,,嚴禁在招生過程中亂承諾。學習中心年度招生規(guī)模一般應在40人以上,。
(十二)學習中心要主動接受主辦高校日常教學檢查或專項督查,,每年度要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年審;根據檢查和年審意見,,限期做好整改工作,。
五、條件保障
(十三)學習中心應根據主辦高校有關要求,,完善學生考勤,、學籍管理、成績管理,、中心職責等規(guī)章制度建設,,構建完善的管理制度體系。做好管理制度,、辦事流程公開,,形成有效的運行機制。
(十四)學習中心要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并配備必須的計算機,、打印機等辦公設備;有固定的教室,,并配有多媒體設備,,教室座位與在校生人數之比應不低于1:5;建立有符合數字化考試要求的標準考場,;建設有符合學習者個性化學習需求的電子閱覽室,;考場和電子閱覽室的聯(lián)網計算機臺數與學習者人數之比應不低于1:25。要通過自建,、協(xié)議共享等方式,,不斷完善實踐教學條件建設,滿足專業(yè)課程實踐教學需求,。
(十五)學習中心應具有滿足繼續(xù)教育數字化學習支持服務需要的硬件系統(tǒng)條件,,包括網絡接入、局域網絡,、多媒體學習設備等條件,,以及必要的教學資源管理、播放,、備份系統(tǒng)等,。主辦高校要加強多媒體課件等教學資源的建設,實現順暢傳輸,保證網上學習活動的順利完成,。
(十六)主辦高校要承擔相應主辦責任,,完善與學習中心承建單位成本分擔機制。承建單位應加大經費投入,,不斷提升學習中心教學條件,,確保學習中心穩(wěn)定、持續(xù),、有效運行,。
六、其他
(十七)本標準作為學習中心建設的指導性要求,,適用于省內外高校在皖設置的函授站或學習中心,。目前在皖備案設立的函授站或學習中心,原則上2020年底前須全面達標,。
(十八)本標準由省教育廳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抄送:各市教育局,、省直管縣教育局,。
安徽省教育廳辦公室2018年9月17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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